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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苗管理法來了!實行“最嚴格”管理制度
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7-10 信息來源: 上海藥監(jiān)

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疫苗管理法,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國對疫苗管理進行的專門立法,回應(yīng)了人民群眾期待,解決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,在制度設(shè)計中充分體現(xiàn)了藥品食品領(lǐng)域“四個最嚴”的要求。
  
疫苗管理法對疫苗違法犯罪行為規(guī)定了嚴厲處罰,明確疫苗犯罪行為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;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,規(guī)定了行政拘留的處罰。規(guī)定了生產(chǎn)、銷售的疫苗屬于假藥的,并處違法生產(chǎn)、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罰款;生產(chǎn)、銷售的疫苗屬于劣藥的,并處違法生產(chǎn)、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。